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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常委 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接受中央纪委网站访谈---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时间:2015-07-15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接受本网访谈

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7-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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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河南省委常委 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接受本网访谈

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接受本网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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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中央纪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调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今天,就这个话题,我们专门邀请了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来到演播室,与大家进行交流。尹书记,您好,欢迎您!

  尹晋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常说,思想引领行动。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同样要首先解决认识问题。

  尹晋华:对,只有认识到位,才能行动自觉。中央为什么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这是正风肃纪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抓作风和纪律入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回归党章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民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也把聚焦聚焦再聚焦,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作为一条重要的工作体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是十八大以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归纳,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我们必须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理解、坚决贯彻。

  第二这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任务艰巨繁重。减少存量靠严查严办,一个一个销号,提高腐败“死亡率”;遏制增量就要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避免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减少腐败“出生率”。

  第三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从严治党,靠什么严?凭什么治?就要从纪律抓起,用党章党规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我们的纪律不是现在严了,而是以往松惯了。纪律不严,转变作风和防治腐败也就无从谈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

  主持人: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是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尹晋华: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严明纪律,“严”字当头,就是要敢于严格纪律,敢于用纪律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有权力的部门,让有权力的部门、在权力岗位上的党员干部,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自己头上有一个“紧箍咒”,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具体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

  一是严体现在全面覆盖上。管的“面”要全。就全党来讲,就是要面向8700万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在职还是退休,都不能搞特殊,要一把尺子量到底。适用纪律要全,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遗漏。执纪方式要全,不仅要用党政纪处分等纪律措施,还要用检讨、批评、约谈诫勉、暂停职务、调整岗位、提前退休等多种组织手段,强化执纪的实际效果。

  二是严体现在抓早抓小上。抓早抓小本身就是从严的题中之意和内在要求,要从日常小事抓起,从平时工作抓起,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有事必管、有违必查,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不能苗头看不见、小事不去管,放任自流、养痈遗患,小问题酿成大祸端,既误了组织也害了干部。

  三是严体现在惩恶扬善上。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体现。严管干部、批评干部甚至处分干部,不留情面,看起来是“恶”,实际上为了防止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不在邪路上越走越远,这才是真正的善。平时不管不问,纵容忍让,网开一面,看起来是“善”,实则助长了不正之风,让侥幸陡增、从众跟风,败坏了风气,这才是真正的恶。严明纪律,有病快治,以儆效尤,是对党员干部的关爱和爱护,是真正为党员负责、为组织负责、为党的事业负责。

  主持人:任何工作都要有具体的实施主体。您认为应该由谁来承担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呢?

  尹晋华:党员都是有组织的,人人都在组织中。管理的主体就是各级党组织,管理的方式是落实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制度,管理的突破口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个基层党组织就是一个战斗堡垒。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与党员关系最密切、对党员干部最了解、管理党员也最直接,管好党员必须发挥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让党员有问题不出党小组就能解决、不出党支部就能管住。从党小组、党支部开始,就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管干部重在严格,贵在平时。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形式和平台。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日常性的组织生活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锻炼,让党员干部洗涤思想、净化灵魂、锤炼党性、严守纪律。

  管理的突破口是抓住“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起着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都应做楷模、当标杆。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能以上率下、上行下效,起到正向的激励引导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示范、行有指引,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氛围。

  主持人:尹书记,您曾撰文指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个前面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尹晋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国家法律的前面。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是职责使命的真正意义上的回归,是履职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具体来说:

  就是要用纪律尺子划定底线。“党纪”与“国法”概念不同,不能混淆。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信念宗旨,是共产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党员肩负特殊政治职责,必须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把底线设在纪律上,而不能是法律上。

  就是要按纪律标准找准定位。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是执行纪律,不是党内公检法,不能越俎代庖,必须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回归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要按照纪律标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攥紧拳头不发散,把职责定位在维护纪律上,把力量用在执行纪律上。

  就是要按纪律要求履行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委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工作重点都要随之调整,从管少数转向管全党管住大多数。要按照党的纪律特点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要站位纪律角度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处理,重在以案明纪、治病救人。

  主持人:刚才您谈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履职标准的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按这个标准进行监督执纪问责。那河南是怎么做的呢?

  尹晋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纪律思维和纪律方式开展工作。实践中,我们注重从全过程对违纪行为进行防治,唱响“六步曲”,可以说是“步步为营、层层设防”。

  一是咬耳朵。通过经常性的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从内心深处复苏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我省联合有关部门拍摄廉政文化纪录片《鉴史问廉》,依据真实案例排演廉政豫剧《全家福》等。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警示,用历史文化来教育我们的干部,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不搞“不教而诛”。

  二是扯袖子。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本人做出说明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及时警醒、知止。我们把抓早抓小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该约谈函询的及时进行,随来随办、不压不推,去年以来共函询1000多人,谈话900多人,党员干部普遍反映猛然醒悟、深受教育,有效防止了一些违纪行为,效果很好。

  三是敲警钟。党员干部发生了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有的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调整职务等组织手段进行处理,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四是严执纪。党员干部出现了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从严执纪,严肃处理,及时立案审查,不搞“纪外施恩”,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去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近2万件、处分党员干部2.2万多人。我们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问题,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规矩真正成为谁碰谁流血的“铁规矩”,坚决守住、守好党纪党规这个底线。

  五是快移送。发现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线索或者党员干部已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搞“以纪代法”。我们紧扣党的纪律和规矩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及时审理、尽早移交。去年以来,大部分案件都能在3个月内办结,有的案件十几天、甚至几天就查清违纪事实,交好“接力棒”。

  主持人:刚才您谈了六步曲中的前五步,最后一步是重头戏吧。

  尹晋华:第六步确实是重头戏,我们称之为“重问责”。就是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发生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是只对当事人一查了之,而是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确保管理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是把“撒手锏”。管与不管、抓与不抓必须要有说法。

  对以下六方面问题,我们一律从严问责: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区域性、系统性贪腐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高发频发,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本身又不能纠正的;为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今年以来,我省有二百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受到处分。

  主持人:尹书记,这里网友们有一个疑问,强调抓早抓小、严明纪律,是不是意味着惩治力度要减弱?

  尹晋华:当然不是。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决定了当前的目标任务仍然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完成这个目标任务,必须坚持抓大不放小,学会两条腿走路,解决好腐败存量和增量问题。一方面,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减少腐败存量;另一方面还要着眼长远,抓早抓小,遏制腐败增量,避免出现“割韭菜式的重复”、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对党员干部的标准更高了、要求更严了,这是为反腐败斗争加码,而非减力,这与高压严惩的目标是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高压严惩和抓早抓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主持人:河南这几年的办案力度很大,但查处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你们是如何发挥惩治的教育预防作用呢?

  尹晋华:严查严办本身就是特殊预防,不能割裂开来,是一种强烈的震慑和警示。惩和治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惩的目的还是为了治,打的目的还是为了防。对任何违纪行为,我们不仅要做好查处惩治的“上篇文章”,还要做好教育预防的“下篇文章”。

  我们实行“一案双报告”和“一案双书”。“一案双报告”是指,对查办的任何一起案件,都写出调查报告和剖析报告,既把问题查清,又把发案原因剖析透。“一案双书”是指,对其中的典型案件,我们写出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处分决定书不是干巴巴、冷冰冰的,而是以案说纪、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处分决定书触动到被处分人的灵魂;检查建议书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发案单位自查整改。同时我们送达“双书”,不再是悄悄到来、一送了之,而是召开由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当众宣读,把“双书”的送达变成“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主持人:通过媒体,我们也知道河南省通报了大量案件,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尹晋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能产生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警醒和震慑。我们建立公开通报制度,只要能公开的,一律通报曝光。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要求被审查的党员干部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去年以来,省纪委汇编了十八大以来10名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的忏悔录,在省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上印发,公开通报20起市厅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000多起等。通过用足用活案例资源,产生强大的警示震慑效果,让党员干部始终有如履薄冰的警觉,打消侥幸心理和观望心态,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目的。

  主持人:尹书记,通过您的谈话,使我们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体会,非常感谢您今天做客我们网站,也谢谢网友们关注这一期我们讨论的话题,希望我们的节目能够带给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和启发。我们下期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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