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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5-12-31
 

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机关各支部、各处室: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提升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作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加强管理监督。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等各项经费的管控;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约谈提醒,督促本单位落实好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单位要将此通知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便于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驻委纪检组监察室举报电话:0371-6589793365722437

举报邮箱:hnswsjswjjz@163.com

                             2015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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