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科

放射卫生,你了解多少?

时间:2018-08-31

  1895年11月,德国物理学家伦琴在做真空放电实验时,发现了一种肉眼不可见,但能使照相底板感光、使荧光物质发光,并能穿透物体的物质。他为这种光线一样的物质取名为“X射线”。对于“X射线”有关的放射卫生,你又知道多少呢?


防射线伤害“五不要”

  X射线对生物细胞有一定的杀伤破坏作用,但适量的照射并不会影响人体的健康。在日常生活中,为了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射线伤害,我们又应该注意什么呢?

归纳来说,应记住“五不要”。


1、在医院内,见到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不要随意进入。

2、在陌生的场所、厂矿、车间、废物间或有可能应用电离辐射的场所,不要随意乱闯。

3、见到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需远离,不要擅自进入有危险标志的场所。如果有警示灯亮的场所,绝对禁止进入。

4、不要拾取不明的金属物体或金属外壳的物体。放射源大多封装在不锈钢壳中,圆柱体较多,外观精致,和一般金属棒没有太大区别,有的还带有一个金属辫。

5、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容器。放射源包装容器大多为球形、圆柱形、罐形,材料大多为铅、铸铁、贫铀、塑料、石蜡,包装外面贴有放射性警示标志。

放射治疗应防护

  目前,不少医院使用的放射检查设备早已换成数字化摄片(CR)及直接的数字化成像(DR),放射量比原来又减少了许多。

在一般情况下,人体对射线最敏感的器官或组织是性腺。在拍摄X光片时,我们只要做好相关的屏蔽防护,X射线就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因此,在做相关诊断时,一定要记得对临近照射源的敏感器官进行防护。


  在医院进行照射检查或治疗时,要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射线伤害。

  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医生开检查单时,应询问是否必要,特别是CT检查,应当询问是否属于适应证范围。

2、在进行检查前,受检者或患者有权要求医生对不需要照射的敏感部位进行遮挡。

3、一般情况下,家属不要陪检;

4、如确有必要,陪检者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千万不要在无任何防护条件下留在机房内陪同受检者。

5、女性要慎用射线检查或治疗,尤其是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哺乳期妇女要尽量避免接触X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

6、进行X射线体检时,等候的受检者应在X射线机房外等候,不要成群在照射室内等候,避免不必要的射线照射。

7、由于婴幼儿、儿童对X射线非常敏感,所以应尽量避免X射线检查。如果必须检查,特别是作骨盆测量或胎儿检查时,曝光次数不得超过2~3次。对婴幼儿实施X射线检查时,最好仅将被检查部位暴露,其余部分应遮盖。

8、接受放射治疗的病人出院后,至少在2周内需限定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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