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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医学院河南省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时间:2024-05-15

按照新乡医学院学位授予的工作安排,我院定于5月17日-5月31日开展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

一、硕士生答辩

(一)申请人答辩资格

1、通过学位论文盲审。

2、已见刊的文章(原件或知网查询,SCI需开具检索证明),如统招生文章未见刊,可以提前申请答辩,在职硕士原则上不能提前申请答辩,如特殊原因,应提前提交申请。批准后答辩成绩有效)。

3、导师同意答辩。

(二)答辩形式

采用线下形式在我院答辩。

(三)答辩组成员要求

1、答辩组委员会成员组应由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

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

3、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包含1名本校和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

5、校内专家(含直属附属医院)不少于1名。

6、论文评阅人原则上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导师应列席答辩会,亦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7、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秘书协助主席组织论文答辩,并做好答辩记录,综合论文评语,起草答辩决议书。

(四)申请答辩工作日程。

5月17日起,申请人准备《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纸质版一份,已见刊的文章检索证明一份,于正式答辩三天前提交至研究生处,提出答辩申请。

二、答辩要求

1、我院2024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组织开展。

2、硕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小时。

3、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答辩三天前,应张贴答辩海报,将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报至研究生处进行网站公示。

4、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并且不得参加申请人的答辩过程。

5、答辩秘书务必落实答辩专家的职称,如实填写,特别是如果没有教授职称,不得填写。

6、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各科室须存档备查。

三、答辩流程

1、导师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等。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并宣布答辩会开始。

(1)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课程考试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和论文完成情况。

(2)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

(3)由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

(4)答辩委员会成员与到会人员提问,学位申请人回答问题,答辩秘书做详细记录。

(5)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通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

(6)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及答辩委员会投票结果。

(7)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不再组织答辩。如果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不得再行组织答辩。

附件【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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