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工作

河南省人民医院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时间:2016-08-22

南省人民医院是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34个专业基地。2015年6月“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落户我院。医院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1个,河南省临床重点学科18个,院士工作站5个,国家级培训中心17个,博士授予点6个,硕士授予点15个。拥有特聘院士5人,高级职称专家783人,国管、省管专家58人,博士硕士导师150人,国家级学术团体常委以上126人,河南省医学会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190人。

医院先后投资4000万元,建成总建筑面积3500㎡的模拟教学培训中心,购置仿真电子标准化病人和模拟训练设施750余件套,为临床实践教学提供必须的平台。医院拥有先进的教学信息化平台,能够实现住培学员在线日常管理、在线考核、在线学习等,为学员现代化规范管理提供保障。

医院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宿。宿舍内安装有空调、独立卫生间,设公用洗衣机、公用厨房、学员自习室等基础设施。

学员生活补贴享受我院同级别住院医师待遇。社会学员基本工资1666元/人/月,委培学员工资补差额750元/人/月;培训第1年,奖金3000元/人/月,第2年至第3年,3600元/人/月;硕士学历学员津贴,1000元/人/月,博士学历学员津贴,2000元/人/月;餐补,500元/人/月;学员拿到执业医师证书并在我院注册后给予补贴500元/人/月。

医院还为学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提供时间、训练模型和培训辅导支持。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医院协助符合条件的在培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新乡医学院硕士学位。

按照省卫计委《2016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及我院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16级住培生招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委培人员:省内非住培基地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2016年度招聘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人员;2011级国家农村订单定向临床专业医学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2015年、2016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限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8个专业)。

注:硕士及以上学历,有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二、招收专业

招录专业包括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泌尿外科、整形外科、骨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医学遗传科、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共29个专业。

社会人员限报“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8个专业,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上专业。

三、招录计划

我院2016年度计划招收委培及社会学员250人(全科及儿科专业不限招生数量)。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至31日

2、委培(2011级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除外)及社会人员登录“河南省医学教育网(www.hnmed.cn)”首页,点击“2016年河南住培招录”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委培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统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社会人员:8月30日

委培人员(2011级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除外):8月31日-9月1日

注:委培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统一进行现场确认。

2、提交材料

①纸质版《2016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A4纸打印,委培人员需加盖医院公章);②一寸免冠照片4张;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验原件);④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订单定向毕业生需于8月29日携带用人单位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介绍信及以上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填报中国医师协会住培管理系统。

(三)考试及录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需参加9月11日上午9:00-11:00的全省统一住培招录考试。考试当天,部分专业组织面试。考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会及时公布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医学教育”专栏。

综合笔试、面试结果及各专业招录人数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于9月19日公布。

五、培训时间

本科、科研型博士及硕士培训时间均为3年;有培训经历的专业型硕士、博士培训时间分别为2年、1年。

六、咨询电话及地址

电话:0371-87160391,65580820

地址:省医科教大厦(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10楼教学科(1020室)

特别说明:招录相关事宜请持续关注河南省人民医院官网医学教育专栏。(前期已完成预报名的人员请按照以上安排进行网上报名)

                         

           河南省人民医院教学科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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