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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协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11-14

各位老师:

按照《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现就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企业科协和高校科协可按学科通过相应全省学会申报,组成联合培养团队。

二、申报数量

每个申报单位可申报1-2个项目人选。

三、申报条件

1.被托举人的遴选条件:

35岁以下(截至20181030日实足年龄计算)。

在我省工作的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的一线科技工作者。主持或主要承担所申报科研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托举团队。组建由相同及相关专业领域内专家组成托举团队,对被托举人的学术研究与发展路径进行指导。

经费保障。为本项目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评审程序

1.审阅材料。省科协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书等资料进行审阅。

2.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审阅情况进行投票,按规定数量评审产生项目名单。

3.名单公示。评审确定的项目名单在省科协网站公示三天。

五、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登录省科协网--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2.报送省科协网上审核通过的《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印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3.请将纸质材料于1115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根据《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组织领导

由省科协组织评审。

二、评审机构

成立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省科协相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内容

1.被托举人培养前景。被托举人从事的研究,应是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主攻领域。

2.项目申报单位工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综合实力,具备充足的青年人才储备,具备愿意投身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作的稳定专家队伍。

3.托举方案可行性。项目申报单位托举方案的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培养目标、组织保障、进度安排、资金使用等内容应清晰明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培养路径、举措符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

4.预期效果。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目标清晰明确,涵盖有发表论文、发明创造、出版专著等,能够反映青年科技人才借助本项目取得的成绩。 

四、评审程序

1.审阅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

2.评委会成员综合申报材料,进行投票。

3.计票确定资助项目数量。

4.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3天。

5.公布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名单。

五、实施管理

1.项目周期为两年。项目实施单位须向省科协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工作进展迟缓和违规使用资金的,根据情况作出处理,直至停止资助。

2.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须提交项目总结。包含项目总体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绩效以及被托举人成长情况评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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